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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五四关于发展团员的通知

共青团云南师大实验中学委员会文件

云师实青发(2009)第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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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团员的通知

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各级少先队组织:
  推荐优秀青少年加入中国共青团,既是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基础,又是共青团发挥全团带队作用的具体体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培养,协调发展。
二、发展条件:1、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全面发展;3、能在学校、年级、少先队工作中起积极作用;4、能积极配合年级主任、班主任、辅导员和科任教师工作。
三、发展名额:发展名额由各支部、各中队根据本班实际,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确定。成熟多少发展多少,条件不成熟则不发展。
四、发展要求:团员发展工作至始至终都要在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各级团、队组织一定要站在维护团的形象、纯洁团的队伍的高度,正确认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加入团组织。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中队长要作为组织发展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实把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工作落到实处。
五、发展程序:1、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召开团支委(中队委)、班委会议,提出发展人员名单;2、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召开团员(队员)大会进行讨论,三分之二以上的团员(少先队队员)同意后,正式列为发展对象。3、发展对象填《云南师大实验中学入团积极分子推荐表》,由团支部书记(中队长)统一征求年级主任、班主任、各科任教师意见。4、校团委最后审批。5、审批通过后,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六、发展时间:各团支部、各中队务必于3月31日前将《入团积极分子推荐表》交到校团委。

共青团云南师大实验中学委员会
200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