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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大实验中学教师团支部工作制度

云南师大实验中学教师团支部工作制度

一、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
1、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教师团支部是我校团委联系青年教师的桥梁和纽带,是青年教师温馨的家;
2、支部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三人;
3、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支部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带领和团结我校青年教师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4、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团费和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立足于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围绕校党委和团委的中心工作,通过一定形式的组织活动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和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
5、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团支部内各项活动,树立支部的良好形象,同时配合学校和团委工作,积极开展青年教师思想教育工作,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团结、引导和服务团员青年。
二、日常工作内容
1、带头组织青年团员教师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了解国内外的形势政策大事,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及团委的工作精神,并认真加以落实;
2、关心支部每一位团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请示工作,反映青年教工们的思想状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好团员管理工作,建立支部工作档案,做好青年教师的团费收缴和团员证注册工作,做好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4、带领团结青年教师围绕学校党、团工作中心开展丰富的科、教、研及文娱活动;
5、每学期开始时定期召开支部会议,会议要求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必须参加。会议将就上学期支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活动预算;
6、支部应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有利于教师团结的基础上制定本支部的团员活动计划,丰富团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云南师大实验中学教师团支部